在十八届五中全会中公布了将全面开放二胎政策,那么关于三胎的政策有没有消息呢?现在国家正在大力的鼓励生二胎,而且还有一定的奖励措施。江苏省2019年有没有关于三胎政策最新消息?苏州,南京的三胎政策又是怎么样的呢?
在2018年的3月30号,江苏修订了《江苏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》,其中第20条规定,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而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,还可以在两个子女的基础上,再生育子女。
1、一方婚前没有生育,另外一方已经生育过一个子女,且双方婚后共同生育过一个子女的。
2、双方婚前生育两个及以上子女,且没有共同生育子女的。
3、已经生育的两个子女中,有经病残儿医学鉴定机构鉴定为残疾的,但医学上认为,父母是可以再生育的。
在执行这个条例的时候,依法收养的子女,不计入生育的子女数中。
在第21条中指出,如果按照第20条中生育的子女一个死亡的话,可以按照要求再生育子女。
在22条中指出如果夫妻双方为港澳台居民在本省定居,且夫妻双方生育的子女不在内地定居的,不是不计入生育的子女数。
17604478904
173 5369 2041
13581267902
18852044398
15151898108